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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中午12时,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,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,经查,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(女,44岁)、副院长汪某(女,37岁)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(男,50岁),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(男,47岁)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(男,33岁)等12人,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。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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